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基于特殊情况暂时将其从监狱收监条件下解救出来,暂予实施在社会上,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矫治措施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经过法定程序,由相关刑罚执行机关出具并送达犯罪人员,犯罪人员接到决定书后,须立即执行相应的监外执行措施。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基于特殊情况暂时将其从监狱收监条件下解救出来,暂予实施在社会上,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矫治措施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信息,刑罚类别和长度,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条件和时间等。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经过法定程序,由相关刑罚执行机关出具并送达犯罪人员,犯罪人员接到决定书后,须立即执行相应的监外执行措施。
至于决定书何时生效,应以相关刑罚执行机关的具体规定为准。一般而言,在决定书签发之日起即生效,并要求犯罪人员立即执行监外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