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危险物质罪或者走私毒品罪的,根据实施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刑法第三列数额较大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中关于放纵走私案件的司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放纵走私的国家工作人员,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放纵走私的,依照叛国、叛变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价值较大的,或者走私的数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数量较少,或者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较多,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较多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5.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危险物质罪或者走私毒品罪的,根据实施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刑法第三列数额较大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述内容是对刑法中关于放纵走私案件的司法规定的概述,具体的司法规定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