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具体包括:1.存在重大误解,致使与对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2.一方利用对方的困难情况,以不合理的方式占有其财物;3.一方采取威胁、欺骗等手段订立合同的;4.一方订立合同时明知不能履行,或者明显超过其承受能力的;5.法律规定可撤销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合同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以欺诈、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重大地违反对方意思表示的;
2. 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强迫对方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3. 对方明显超过了自己的意思表示范围,对方主张撤销的;
4. 对方在合同成立时明显不符合合同目的,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5. 法律明确规定可撤销的其他情形。
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具体包括:
1. 存在重大误解,致使与对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2. 一方利用对方的困难情况,以不合理的方式占有其财物;
3. 一方采取威胁、欺骗等手段订立合同的;
4. 一方订立合同时明知不能履行,或者明显超过其承受能力的;
5. 法律规定可撤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