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形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可以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存在其他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了一些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被受欺诈、遭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2. 一方在对方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利用其疾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等情形,使其订立的合同,被被利用的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3. 一方明显不公平地占对方的短处,以极显失公正的价格获取对方的财产,被不公平占用的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4. 一方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与对方订立恶意串通垄断、排除、限制竞争的合同,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订立的合同,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这些情形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可以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存在其他可撤销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