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使用条件时,宅基地可以被收回,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
农村宅基地的收回有以下几种情形:
1. 被宅基地使用权利人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
2. 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其配偶在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后不再继续使用宅基地;
3. 宅基地使用权人为农村承包经营的农民,经决策机关决定不再承包经营;
4. 宅基地使用权人丧失实施建房条件,无法继续使用宅基地;
5. 宅基地使用权人非法转让、出租宅基地;
6. 宅基地使用权人丧失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法律规定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原则和程序,农村宅基地使用要符合规划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程序和权利人的补偿;
3. 《农村宅基地条例》: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条件、权益及收回程序等;
4.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益和使用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使用条件时,宅基地可以被收回,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