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和第390条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行贿罪和受贿罪不仅仅是以钱财或实物形式进行交换,也包括以其他方式给予、索取或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因此,即使在行贿和受贿行为中没有实际拿到一分钱,但在案件中如果可以证明存在行贿或受贿的行为及其动机和意图,相关人员仍然可能被认定为犯有行贿罪或受贿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行贿和受贿这两个行为中,如果没有实际取得金钱或其他实质性利益,但存在明显的行贿或受贿行为、意图以及相关证据,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仍然可能构成行贿或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和第390条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行贿罪和受贿罪不仅仅是以钱财或实物形式进行交换,也包括以其他方式给予、索取或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行贿和受贿的客体可以是金钱、财物,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利益。
因此,即使在行贿和受贿行为中没有实际拿到一分钱,但在案件中如果可以证明存在行贿或受贿的行为及其动机和意图,相关人员仍然可能被认定为犯有行贿罪或受贿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