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贵州省根据国家标准,规定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mg/100ml的为醉酒驾驶。-在酒后驾驶的基础上,司法部门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尚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次以上酒后驾驶的,罚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罚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处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贵州省公安厅发布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和《贵州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酒驾查处工作的通知》,贵州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有以下区别和处罚标准(截至2021年):
1. 酒后驾驶:指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未达到醉酒标准,但仍可能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能力产生影响的行为。贵州省规定,如果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BAC)在20mg/100ml 以下但不等于零,属于酒后驾驶。
处罚标准:
- 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暂扣驾驶证3个月。
- 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2. 醉酒驾驶:指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法定醉酒标准的行为。贵州省根据国家标准,规定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BAC)达到或超过20mg/100ml 的为醉酒驾驶。
处罚标准:
- 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 在酒后驾驶的基础上,司法部门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尚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一次酒后驾驶并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次以上酒后驾驶的,罚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罚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处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