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非法提供程序、工具行为,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

我国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非法提供程序、工具行为,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情形: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即未经许可进入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即未经许可控制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即未经许可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4.非法提供程序、工具,即制作、购买、销售用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5.其他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的具体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是否具备明确的非法意图和事实依据,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