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传播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审理标准: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犯罪,要综合考虑被传播物品的性质、数量、途径、方式等因素,判断是否达到犯罪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总结,具体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传播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审理标准: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犯罪,要综合考虑被传播物品的性质、数量、途径、方式等因素,判断是否达到犯罪标准。
2. 具体犯罪行为:明确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具体行为,包括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
3. 淫秽物品的定义:对淫秽物品的定义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了与性、性器官有关的,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以性为主要内容的物品等。
4. 严惩犯罪行为:强调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严惩,特别是对于有组织、有利益驱动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5. 刑罚幅度:对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刑罚幅度进行了具体规定,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提出了不同的判罚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总结,具体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为准。同时,法律不断变化和更新,可能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