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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如何看协议可不可诉 行政协议的可诉性

时间:2023-08-2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协议的可诉性指的是当一方违反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解决或者追究责任。行政机关在处理违反行政协议的当事人时,应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但是当协议纠纷直接涉及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等情况时,行政协议具备一定的可诉性。

协议的可诉性指的是当一方违反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解决或者追究责任。

在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协议是不可诉的。这是因为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与当事人或者行政机关之间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其违反行政协议的行为一般应由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处理或通过其他非诉讼的方式解决,例如仲裁、调解等。行政机关在处理违反行政协议的当事人时,应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然而,有些特殊情况下,协议的违约行为可能涉及到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滥用、违法、不当行为等,导致了行政协议不得不成为纠纷产生的源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行政机关负责,行政协议需要具备可诉性。

总之,在行政诉讼中,协议的可诉性是有限的,一般情况下协议纠纷应由行政机关自行解决,或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解决。但是当协议纠纷直接涉及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等情况时,行政协议具备一定的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