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一种破坏国有土地管理秩序,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应严厉打击和惩处。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非法手段、以低于市场价格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或个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3.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包括: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人;采取非法手段或以低于市场价格出让;情节严重。
4.以非法手段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挪用、滥用职权、受贿、行贿、重大失职、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5.以低于市场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价格远低于成交价值,或者与成交价值相比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差价。
6.情节严重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面积较大,出让价格较低,造成国家或集体利益严重损失;或导致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严重后果。
7.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刑罚从轻处罚到重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重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一种破坏国有土地管理秩序,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应严厉打击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