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让行为情节较轻,则可能会处以拘役或者罚款;若出让行为情节较重,则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其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83 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罪名要求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即利用自身职务的影响力,以非法低价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出让行为情节较轻,则可能会处以拘役或者罚款;若出让行为情节较重,则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法律中,对于数额较大或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特别严重情节的定义并未明确定义,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由司法机关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