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于一般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之日起三日以内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不逮捕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拘留决定。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措施。对于一般案件,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于一般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之日起三日以内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不逮捕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拘留决定。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措施。对于一般案件,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逾期不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取保候审。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案件性质、情节等因素可能会对拘留期限产生影响,具体的拘留期限可能会有所差异。此外,刑事拘留期满后是否能够取保候审,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由相关机关进行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