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的解释规定重要内容主要如下:1.行贿人的身份:有影响力的人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职人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在特定领域内有影响力的人。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的解释规定重要内容的概括,具体的解释和适用还需要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以及司法实践进行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的解释规定重要内容主要如下:
1. 行贿人的身份:有影响力的人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职人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在特定领域内有影响力的人。
2. 行贿的对象:包括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人行贿的行为对象。
3. 行贿的方式:不仅包括财物上的行贿,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行贿,如提供吃喝费、旅游费等行贿。
4. 行贿的目的:包括在获得和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谋取利益,以及其他为行贿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 行贿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行贿数额的上限,但在法律实践中,一般认为是相对较大的财物或利益。
6. 行贿造成的后果:如果被行贿人行使职权致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贿人将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的解释规定重要内容的概括,具体的解释和适用还需要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以及司法实践进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