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民法中关于继承的特殊规定,但在适用范围和具体差别上存在一些区别。综上所述,福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在适用范围上略有差异,福建代位继承是在继承人去世之前确定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是在继承人去世之后由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继续享有遗产。

福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民法中关于继承的特殊规定,但在适用范围和具体差别上存在一些区别。
1. 适用范围:
- 福建代位继承:适用于父母在子女死亡前相继去世、配偶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相继去世、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相继去世的情况下,由代位继承人代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转继承:适用于继承人死亡前由遗嘱指定的接续继承人先于继承人去世而无法继承的情况下,由遗嘱指定的其他继承人继续接替先亡继承人享有遗产的继承。
2. 主体差别:
- 福建代位继承:由代位继承人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亲属或法定继承人。
- 转继承:由遗嘱指定的其他继承人继续接替享有遗产,继承人之间并没有亲属或法定继承关系。
3. 实现方式差别:
- 福建代位继承:在继承人身故前就确定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直接取代先亡的继承人享有遗产。
- 转继承:在继承人身故后,由遗嘱指定的其他继承人继续享有遗产。
综上所述,福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在适用范围上略有差异,福建代位继承是在继承人去世之前确定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是在继承人去世之后由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继续享有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