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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3-08-1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5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刑法》中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仅为笔者对《司法解释》的理解,具体的解释和规定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和检察院的指导性文件和指导意见。

《刑法》中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其中第16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作出了具体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16条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并明确了受贿的情形。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受贿的情形包括索贿、行贿、受贿等。

第16条还对受贿的方式和数额进行了规定。受贿的方式包括财物、好处、款待、服务、招揽顾客等。受贿的数额可以是财物、好处的价值,也可以是以其他方式计算的数额。

除此之外,根据第16条规定,对于贪污职务犯罪和挪用公款职务犯罪中的受贿情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以独立认定为受贿罪或并罚处罚,但不得双重定罪。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仅为笔者对《司法解释》的理解,具体的解释和规定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和检察院的指导性文件和指导意见。因此,我们建议您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解释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