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最高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是为了严厉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现象,维护国家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为执法部门在实践中查处和处理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最高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有影响力的人:指担任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国家统一行动组织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具有很高职务权力的人员,以及其他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公职人员。
2. 行贿关系的确定:规定行贿犯罪必须涉及有影响力的人,即行贿对象必须是符合上述定义的人员。
3. 行贿方式的扩大:扩大了行贿方式的涵盖范围,包括财物、礼品、款待、旅游、股权转让、股票增值等任何非法利益。
4. 行贿数额标准的设定:对行贿数额设定了明确标准,一般为贿赂数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为刑事犯罪。
5. 纳贿犯罪的设定:明确了有影响力的人收受行贿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即设定了纳贿犯罪的概念。
6. 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根据行贿数额的大小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幅度,包括处以罚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并可综合考虑是否从犯、累犯等因素对处罚做出具体判断。
总的来说,最高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是为了严厉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现象,维护国家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为执法部门在实践中查处和处理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