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动植物健康和生态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动植物检疫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利益,滥用权力,违规放行、放过、向外界隐瞒或弄虚作假,致使携带疾病、病原体、有害生物等危害国家植物和动物健康状况和生态安全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或省际间传播,或者对动植物检疫工作造成其他严重影响的犯罪行为。
该罪名的解释如下:
1. 违反国家动植物检疫法规: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国家制定的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2.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利益:指行为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牟取经济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自己、家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3. 滥用权力:指行为人利用自己行使的职务权力,违反法规、规定,超出或越权行使职权。
4. 违规放行、放过、向外界隐瞒或弄虚作假:指行为人在动植物检疫工作中故意或过失地放行、放过、对外界隐瞒货物、信息,或者伪造、篡改、删除、隐匿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的相关记录、数据等信息。
5. 危害国家植物和动物健康状况和生态安全: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携带疾病、病原体、有害生物等危害国家植物和动物健康状况和生态安全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或省际间传播。
6. 对动植物检疫工作造成其他严重影响: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对动植物检疫工作造成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干扰正常的检疫工作,破坏检疫制度建设,造成动植物疫病传播等。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动植物健康和生态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